为加强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及时处置全校突发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学校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本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教学安全事故、建筑质量安全事故、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危险品、中毒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等,在校内或由学校(单位)组织学生外出中发生上述突发事件,造成学生人身伤害。
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学校设立宜宾学院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保卫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成员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保卫处、教务处、后管处、国资处、基建处等部六的有关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2、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办公室的职责。
(1)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由应急办发布应急救援命令、信息。
(2)组织指挥救援队五实施救援及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行动。
(3)及时向上级汇报突发安全事故情况。
(4)做好现场安全疏导和人员紧急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行现场。
(5)、配合上级和有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
3、设立现场处置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办下设警戒维护组、医疗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预备机动组。
(1)警戒维护组职责:主动或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危险区人员撤离,维护现场秩序,劝说围观群众离开现场。
(2)医疗抢救组职责:
主要承担现场人员的抢救或向临近医院及时疏散治疗工作。
(3)信息联络组职责:
及时做好事故情况汇报,保持信息通畅,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4)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现场施救的物资保障工作。
(5)预备机动组职责:
随时听候领导小组的调动,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突发安全事故后的对策和措施。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单位、部门应在第一时间内把事故情况报告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办,并拨打“110”、“119”、“120”、“122”等报警电话向有关方面求助。
2、接到报警,应急办立即报告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并即刻警戒维护组、医疗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预备机动组赶赴现场,并指导单位、部门进行自救,及时切断危险源,预防和制止事故、疫情、破坏活动的进一步扩大保护好现场。
3、组织好师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学生家长的安抚工作,协调、指挥突发事故救援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工作。
四、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及演练。
1、切实加大对危险源的监控力度,全面掌握危险信息,一旦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认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和演练,切实加强广大师生的安全知识和逃生技能,每年培训演练活动不得少于2次。
3、定期做好监测,做好消防通讯锅炉等设施的检查工作,保证各种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宜宾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