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部(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2届宜宾学院毕业生(户口迁移到学校的学生)户籍迁移的相关工作,现将毕业生户籍迁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迁户时间:请各二级学部(院)6月1日(星期三)派老师到保卫处综合科周老师处领取毕业生户籍迁移证。
二、注意事项:如有户籍不迁回原籍的毕业生,请于5月25日前以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迁移落户的详细地址)的形式交保卫处综合科周老师,申请需本人签名盖手印。5月25日以后没交申请的毕业生,将视为默认户籍迁回原籍。
三、需要暂时保留户籍在学校的毕业生,需本人书面申请(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留户籍原因)签名盖手印。5月25日前将申请交保卫处综合科周老师,统一办理保留手续。户籍保留到2022年12月31日,到时还没有迁移户籍的学生,户籍将迁回原籍。保卫处综合科联系电话:3543755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