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应征报名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1-05-13 点击数:

各学部(院):

2021年下半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开始,下半年征兵报名时间为4月1日-8月15日,入伍时间为9月1日。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宣传动员,园满完成征兵工作。

1、《兵役法》对公民服兵役的规定:《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文化成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有严重的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兵役登记:兵役登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每年12月30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6月30日以前,按照县级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兵役登记不等同于应征报名,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义务,拒不登记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惩处。

3、应征报名:应征报名,是指经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向兵役机关表达个人参军意愿,便于兵役机关确定预征对象。应征报名仅仅表达个人参军意愿,而不是已经确定应征入伍。

4、报名程序: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女兵及直招士官报名网站开通时间、体检、政考等另行通知)。

5、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愿的同学,如果选择应征地在学校(在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时,登记表中“应征地”栏中选择“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学院”。

6、相关表格报送:应征报名后,应征地在学校的学生从全国征兵网上在线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拿到就读二级学院盖章(行政章)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打印成双面,表中“学生银行帐户信息”栏中“开户银行名称”应当填写为全称。若有助学贷款的,还应当提交每次的贷款合同书复印件和还款承诺书复印件)后交到学校征兵工作站李老师处。应征地在户籍所在地(原籍)的学生,请将以上表格交到应征地乡镇人武部 ,以便入伍时使用(按当地兵役机关要求办理)。

7、相关政策咨询及联系方式:报名流程、征集条件、入伍及退役后的优待优惠、国家教育资助、军属优待金及入伍奖励金办理等相关政策请咨询学校征兵工作站李老师,咨询电话:13350655655,伍老师,咨询电话:13990929719。办公地址:A区校园听松楼(原老图书馆)一楼征兵工作站。

8、特别提示:已经在全国征兵网上应征报名且应征地选择在宜宾学院的同学,请加入“宜宾学院2021年征兵工作交流群”(QQ群),QQ号:719884314(昵称按就读学部名称、年班级、学历、姓名、联系电话号码。如: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部、2017级1班、本科毕业生、伍XX、1399092971X)。

宜宾学院人民武装部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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