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时间:2021-05-12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部:
为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内车辆管理,保障校内交通安全和道路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内交通环境。根据《宜宾学院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宜宾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学校保卫处从2021年3月25日起,对校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辆进行专项整治。具体整治措施如下:
1、严把车辆进出校门关。本校教职工私家车应到保卫处办理登记备案,对来校办事的外来车辆门卫需严格检查、登记,杜绝无关的校外车辆进入校园。
2、整治校园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各种车辆严格按区域停放,汽车应停放在有规定交通标识以内,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停放在规定停车区域内,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学院A区家属区、一平台、二平台、B区作为专项集中整治的重点部位,对违章乱停、乱放车辆,将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处理。
3、禁止各类高噪音的改装摩托车及轻骑在校内行驶。
4、严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超速、超载行驶。严厉查处违章骑车等不文明行为。
5、严禁在校园内开设一切无证、无营业执照的不合法租车行业,否则一切责任后果自行承担。
各部门、各二级学部应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共同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确保校园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对不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者,将按照《宜宾学院校园机动车管理规定》《宜宾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进行通报。
宜宾学院保卫处
2021年3月25日